第九課 罪得赦免唯靠神恩
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本文段落:
台語:「阮信,人對上帝的恩典來悔改,罪得赦免。」
華語:「我們信,人藉著上帝的恩典而悔改,罪得赦免。」
英語:「We believe that through the grace of God, human beings are brought to repentance, their sin forgiven。」
二、前言:
在結束教會使命的信仰告白之後,開始了這段信仰告白—「我們信,人藉著上帝的恩典而悔改,罪得赦免。」。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教會在不公義的時代保持沈默,是愧對上帝救贖的恩典。
這段信仰告白的內容主要是談到人的罪及神的恩典。在當時的處境中,長老教會不單單面臨來自於政府極大的壓力,同時也有來自於教會肢體的批評。當時有一些其他教派人士批評長老教會過份關心政治,不專務「福音」事工。認為長老教會應該順服執政掌權者,配合政府的政策,不應對執政者提出批評,乃至反對的意見。
但是,長老教會透過歷史的反省,深知在國家執政者不公義、不公平的情況下,如果教會不能挺身而出說出真理的話,是愧對神赦罪救贖的恩典。美國近代神學家尼布爾在其名著「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深入了剖析許多基督徒對於「個人的罪」敏感,而對「團體的罪」冷漠。
因此,全體教會應當在此刻更深地認罪悔改,重新深思上帝救贖的恩典。
三、聖經與神學傳統之解說
(一)聖經傳統:
1.什麼是罪
什麼是罪呢?從聖經原文的觀點來看,罪原本的意思是指一個人在射箭,但是沒有射中中心,而那個中心就是指上帝的旨意和命令。所以,這個字延伸的意思就是指沒有依照上帝的旨意,或者是明白了上帝的旨意但沒能把它實行出來,意思就是人背逆上帝的旨意。
2.罪的來源
罪不是來自於上帝,而是來自於人誤用上帝的賜予。上帝造人本來是按照祂的形像所造的,原本是上帝看作好的。而且,上帝給人至寶貴的禮物—自由的意志,祂造人不是讓人成為祂的傀儡,而是讓人可以自由選擇。但是人卻誤用這樣的自由,悖逆上帝的旨意。這樣的悖逆,使人的生命和上帝隔絕。於是人心中便有犯罪的傾向,喜歡照著自己的私慾來行。
3.罪的影響
聖經說:「正像聖經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也就是這是每一個人都面對同樣的問題,人都沈淪在罪中。而不論就原因與結果來看,罪造成了關係的破壞。
我們就用聖經創世記中三章8-19節記載有關亞當和夏娃被蛇引誘犯罪之後的情況來說明。這一段經文是利用神話故事的方式來解釋人被罪所影響造成的問題。
1)與上帝關係的破壞:靈方面的不完全
在這段經文中,亞當和夏娃所做的就是違背上帝的命令,其後就開始逃避上帝。經文中說:「那天黃昏,他們聽見主上帝在園子裏走,就跑到樹林中躲起來。」(創3:8)。原先人與上帝的關係密切,如今開始發生隔閡與間隙,因著「罪」,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開始破壞,人聽到上帝聲音的反應便是逃避。
緊接著亞當和夏娃所表現的便是「害怕」。經文中這樣說:「但是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裏?」他回答:「我聽見你在園子裏走,就很害怕,躲了起來;因為我赤身露體。」(創3:9-10)。逃避上帝的主要動機是「害怕」,而害怕正是傷害親密關係的重要因素,因為「有了愛就沒有恐懼;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所以,那有恐懼的就沒有完全的愛,因為恐懼和懲罰是相關連的。」(約壹4:18)。可見不完全的愛裡才有懼怕,懼怕意味著殘缺破碎的關係。
其實在亞當與夏娃犯罪的刹那,人與上帝的關係己經開始破壞,因為人開始懷疑上帝命令的真實性,犯罪的結果只是將這個破壞的關係疏遠,必然使得犯罪率增加,而導致人與上帝的關係更加疏遠,進入一種惡性循環的狀況。41
2)與人關係的破壞:魂方面的不完全
當亞當被上帝「審問」時,他「出賣」了夏娃說:「那人回答:「你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我就吃了。」(創3:12)。此段回話的重點是,將犯罪的原因怪罪於夏娃,這是一種責任轉移,可以想像當時夏娃必定十分錯愕,而在此之後,二人之間的關係必定難以和諧。更何況原先親密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如今成了遙遠陌生的「你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人與人的關係逐漸疏離。而且亞當所說「你給我」,似乎同時也把責任推缷給上帝,好像說「要不是你造女人的話」就不會這樣,如此一來,人與上帝的關係就更加疏遠了。42
3)與萬物及自然關係的破壞:體方面的不完全
犯罪事件中的「蛇」到底代表什麼,有多種不同的看法。如果單純地以蛇為大自然的一部份,被亞當轉介給夏娃的罪責,馬上又由夏娃轉介給蛇,因為夏娃回答上帝的審問說「那蛇誘騙我,所以我吃了。」(創3:13)。隨後蛇立即被上帝咒詛,這種觀點表達了人與大自然之間的關係開始破壞。不僅如此,在亞當的處分當中,土地受了咒詛,耶和華上帝對亞當說:「土地要因你違背命令而受詛咒。你要終生辛勞才能生產足夠的糧食。」(創3:17)。因著人犯罪的緣故,土地受了詛咒,這並不難理解,因為人是在大自然當中受造,是大自然的一部份,人被處罰,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的地被咒詛,結果人的生活開始發生困難。
創世記作者說出了到了我們這一代才會了解的智慧話語,以今日生態危機來看,因著人的貪心、剝削土地、破壞土地,土地四處遭殃形同被咒詛,結果反過來人的生活受到威脅。比如今日的台灣山林被破壞,結果台灣每當沒下雨便生旱災,一旦下大雨就造成水災、土石流,這種「成果」正是台灣地區的居民共同破壞大自然的「傑作」,其中的貪心、懶惰、惡意與無知共同形成了如此的景像。43
由此,我們明白罪造成了人和上帝、人和人、人和自然萬物關係的破壞,使得人的靈、魂、體變成為不完全。這樣情況持續惡化,使人沒有安全感,或失去盼望自甘墮落,或放縱自己受惡的束縛,人和人互相仇視,互相迫害。凡事只想到自己,甚至為自己的利益可以犧牲別人;人不願承認有真神,而敬拜自己造的假神,或故意說沒有神!這就是罪帶來的影響,也就是現在大多數人所遭遇的景況!
4.罪的結局
人犯罪之後,就必須付出代價,接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其結局就帶來永遠的滅亡。我們來看幾段經文。
在前面創世記的故事中,蛇在引誘夏娃時問她,「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裏任何果樹的果子嗎?」,夏娃回答說:「園子裏任何樹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只有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上帝禁止我們吃那棵樹的果子,甚至禁止我們摸它;如果不聽從,我們一定死亡。」這當中重要的一段是「如果不聽從,我們一定死亡」也就是違背上帝的意思,就會帶來死亡。而這個死亡是指靈性的死亡,也就是和上帝斷絕了關係。
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23節前半段說:「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他指明罪所帶來的是死亡;
他又在聖經以弗書上說:「從前,你們因犯罪違抗上帝的命令,你們在靈性上是死了。那時候,你們隨從這世界的邪風惡俗,順服天界的掌權者,就是管轄著那些違抗上帝命令的人的邪靈。其實,我們每一個人從前也都跟他們一樣,放縱本性的慾望,隨從肉體的私慾意念。因此,我們跟別人沒有差別,都注定了要受上帝的懲罰。」(弗2:1-3)。這段經文指出,還沒有認識上帝的人,隨從今世的風俗,沈淪在罪中,與世人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被罪所束縛。於是人被邪惡的靈所掌管,於是人便死在罪中。
什麼是死在罪中呢?我們都知道一個死了的人,首先他失去感覺,他挨打不會感到痛楚,因為他沒有感覺。在得救以前也是這樣,對罪失去感覺。台灣有一句俗語說:「小漢偷拔胡,大漢偷牽牛」。一開始時,犯罪的人會感到罪惡感,但是一再犯罪了後,就痲痺。再犯罪時就沒有羞恥感了!有些人習慣於犯罪,沈淪在罪中,對罪失去感覺!到最後就是面臨審判,面臨永遠的滅亡!
人在這樣的景況中,是非常痛苦的,是沒有盼望的。人開始尋求拯救!但是,任憑人如何用自己的方式,卻發現自己依然是一個罪人,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來得拯救!所幸,上帝是愛我們的上帝!
5.神的救恩
我們要明白,上帝不願意人這樣受苦,因為祂是一個愛的上帝。所以,祂為人預備了一個救贖的恩典。這個恩典最主要的目的,是使破壞的關係復和。那麼要如何和上帝重新和好?這種原本因為罪而破壞的關係,要如何和好?
保羅特別就這一點在林前五章18-19節,作了說明:「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他藉著基督使我們得以跟上帝和好,又給我們傳和好福音的職份。我們所傳的信息就是:上帝藉著基督與人類建立和好的關係。他不追究他們的過犯,並且把他與人和好的信息付託了我們。」,在18節保羅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並不是「人的作為」,人是錯誤一方來找對的一方和好,但神並沒有做錯事,卻先主動與我們和好。上帝和人和好的方式是上帝請一個調解人就是耶穌,上帝的兒子來作我們的調解者。而且這個調解者用的方式,就是他為人來死。
在當時,人如果犯罪,如果他真心悔過,他就必須去找一隻羊,將這一隻羊殺死,獻給上帝,上帝看這一個人悔改,就赦免他。羊本身和這個人的罪沒有關係,但牠卻為了這個人的罪犧牲了。這隻羊叫做「代罪羔羊」,意思就是牠代替了人的罪,這個人的罪就被赦免。
上帝將祂的兒子耶穌獻給人,為我們的罪來承受死的刑罰,所以,我們才能與祂和好,無罪的耶穌為我們死在十架上,上帝讓這事成就了「與神和好」的工作,這就是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因為耶穌替我們死,使我們與神不再是敵對,而是和好的。
再來,在19節中提到「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在此我們知道上帝的和好任務並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種族,而是為了全世界的人,是為了你和我準備的。當然由現存的事實來看,全世界所有人,是否已與上帝都和好了?當然不是,和好是二方面的事情。一方面提出和好的要求,另外一方面要有回應,這樣才能和解。
要如何完全和解。約翰福音三:16,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當我們明白,上帝已經用這樣的方式要和我們和好,我們就要有回應。要作的非常簡單就是接受神,相信耶穌,相信耶穌已經為了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我們的生命己經被贖回了!透過這種告白,人的罪得赦免,與上帝重新和好。
(二)本土神學傳統:
在本土(出頭天)神學中對於拯救有特別的看法。本土出頭天神學認為新約聖經中的拯救是強調社會實體的拯救,而不在個人主義的拯救。因此,基督教信仰的拯救雖也關心個人罪得赦,但更關心民族、社會群體及全人類的拯救,而拯救的意涵是指民族或團體掙脫束縛追求自由新生命。台灣人民的拯救應該要追求人民自決自主,以人民為主體的出頭天。44
因此,上帝的恩典要處理團體的罪的問題,不單單是個人的罪得赦免,也包含群體的悔改認罪。所以當我們在教會共同使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來告白信仰時,同時也在反省自己在落實社會公義上的不足與使命。
(三)現代意義:
在當時,我們看見信仰前輩們透過神學的反省,在告白中宣告「唯獨恩典」的救贖觀。人在神的恩典下反省個人的罪,乃至團體的罪。透過神的恩典我們的罪得赦免。
今日,我們看到台灣不論在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依然充斥著不公義、不公平的情況。不單單人和神的關係破壞,人和人、人和土地,人和萬物都不和諧。我們個人乃至於教會都應該更深刻倚賴神的恩典來悔改,更深刻反省自己的使命,在這塊土地上作見證。
註腳:
41 林鴻信,«小教理»,(台北:禮記,1996),頁60-61
42 林鴻信,«小教理»,(台北:禮記,1996),頁61-62
43 林鴻信,«小教理»,(台北:禮記,1996),頁62-63
44 黃伯和,《奔向出頭天的子民》(台北縣:稻鄉,1991),p64-66
四、問題討論:
- 試分享你對罪的了解。
- 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來對抗罪或解除罪的綑綁?
- 試說明對抗罪或解除罪的綑綁沒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是沒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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