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告白
信仰告白解說教材
出版序
第一課 什麼是信仰告白-導論
第二課 信仰告白、禮拜、與生活
第三課 我們信獨一真神上帝
第四課 基督十架替贖救恩使人與神復和
第五課 聖神恩賜我們作見證等候主再臨
第六課 聖經記載救贖與啟示信仰生活準則
第七課 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
第八課 兼具草根性與普世精神的教會觀
第九課 罪得赦免唯靠神恩
第十課 歸榮光上帝
第十一課 上帝美好的創造與人的責任
第十二課 人有罪
第十三課 倚靠基督救恩迎接新創人生與地上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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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 聖神恩賜我們作見證等候主再臨

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本文段落

台語:「祂的神,就是聖神,站在咱中間,賞賜氣力,使阮在萬百姓中做見證,直到主復來。」

華語:「祂的靈,就是聖靈,住在我們中間,賜能力,使我們在萬民中做見證,直到主再來。」

英語:「His Spirit, which is the Holy Spirit, dwells among us, and grants us power, so that we may bear witness among all peoples until the Lord comes again.」

二、前言:

靈異經驗或神奇力量,自古即讓人又愛又怕。不獨是基督教,其他宗教或是巫術邪教,都有這種靈異現象,甚至趨之若騖,企求擁有或能駕馭使用。只是,這些靈異或神奇力量或許對某些人會帶來利益,卻對另一些人則帶來災害。或是,有時雖蒙其利,但有時卻深受其害。這些神奇靈異力量,並不一定都來自於上帝的靈,常常是由邪靈而來。

綜觀教會歷史,每隔一段時間總有強調聖神(靈)作為的靈異經驗或神奇力量的信仰型態。這些型態,不外乎醫病、趕鬼、說方言、做異夢、能預知預告、或行異能。甚至於,把宣教或信仰權威建立在靈異經驗或神奇力量的基礎上。有這種經驗或力量者,其信仰與其教團才是真有神同在。沒有這種經驗或力量者,其信仰與其教團就等於沒有神同在。但這樣的了解正確嗎?

在各個強調靈異經驗或神奇力量的時代,都或多或少位教會帶來困擾或挑戰。對這些作為,都反對,也不是。因為,耶穌也醫病趕鬼行異能。都贊成,也不行。因為,不少人利用這種方式追求己利,或使人不追求聖經真道。或許是因為這個兩難,迫使制定《使徒信經》的教團僅用一句話說「阮信聖神」就簡單地帶過,對「聖神(靈)」採取存而不論的立場。

基督教信仰的神觀,乃是父子靈三位一體。因此,雖然信仰焦點是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但對聖神(靈)都不做任何信仰告白這也不對。但若要向人介紹聖神(靈),怎樣的信仰告白才是正確的呢?這就要從聖經對聖神(靈)的啟示之重點來著手了。

三、聖經與神學傳統依據之解說

1. 祂的神,就是聖神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在告白所信的上帝時,並不像《使徒信經》那樣把父子靈三位一體的上帝分開。把父子靈三位放在一起告白,特別顯現出父子靈三位一體上帝的一體性。在告白父的部份,一方面了解到「父」只是聖經描述上帝的諸多象徵語言之一,另一方面又兼顧到要擺脫古代社會的父權主義之缺點,因此更進一步地只講述「父」所代表的神性神能,而不提「父」字。接著又告白「子」耶穌基督。「子」暗示了其上有「親(父母)」之意。而告白了上帝與耶穌基督之後,才告白聖神(靈)。雖不像《尼西亞信經》那樣特別告白聖神(靈)乃是從父與子而出,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這樣的編排,也暗示了聖神(靈)與聖父聖子的關係。三位一體的三位如何關係,無法論,也不必再提。但三位的一體性,就是在告白中以單獨的一段一體呈現。

「祂的神」至少可了解是「獨一真神」的神(靈)。臺語版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特別用「聖神」而不用「聖靈」,旨在提昇「聖靈」的神格地位。因為「靈」字在漢人世界,雖可描述看不見肉體之外的存有,但「靈」字多與亡靈、鬼魂或妖魔邪靈有關,易產生混淆。「神」是比較正派的超世性存有者。以「聖神」來翻譯原希伯來文的Ru-ah Qadosh或希臘文的pneumatos hagiou,也算是比較好的翻譯選擇。

「祂的靈,就是聖神(靈)」此句首先乃是把聖經中舉凡上帝的神、主的神或基督的靈都與聖神(靈)等同為一。羅馬書記載,「8: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就是一個明顯把上帝的神、基督的神都與聖神等同為一的例子。

但是,特別用「聖神」一詞乃在強調聖潔,乃凸顯與汙穢骯髒的分別。詩篇51篇即強調這種與汙穢骯髒分別的意涵,「51:10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51:11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凡聖神同在,也代表不與汙穢骯髒同合。以利未記至新約啟示,聖潔包含在空間、時間、禮拜、食衣住行、心思言語、與社會行為上達到上帝所命之潔淨、正確、慈愛、公義、與信實。但成就的關鍵則在耶穌替贖救恩寶血洗淨。如哥林多前書所述,「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2. 站在咱中間

許多人以為,聖神(靈)是在耶穌升天後的第一個五旬節時才降臨。如同使徒行傳所說,「1:1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1:2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1: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1:4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1: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因此,從耶穌復活四十日後升天到五旬節,門徒共等了十日才領受到聖神(靈)之洗。

其實,按聖經,聖神(靈)並不是五旬節時才降臨。在舊約與耶穌生平甚至復活四十日中,聖神(靈)就已進入世界或與神僕同在了。耶穌復活後就賜與門徒聖神(靈),「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2-23)耶穌的降生也是聖神(靈)的工作,「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太1:18)耶穌降生後,聖神(靈)就與西面同在讓他看到耶穌,「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路2:25-26)而舊約中,從太初上帝創造,上帝的靈就已入世運行,「起初,神創造天地。1: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1)其後,上帝的靈常臨到上帝的僕人如摩西、士師、君王、先知、與平民身上,執行預言、拯救、行政等等工作。《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只表明「住在我們中間」,卻不明文何時或如何「住在我們中間」,算是較明智之舉。也留給聖神(靈)主體性的空間,讓聖神(靈)自己決定何時或如何「住在我們中間」。並且不論聖神(靈)何時或如何「住在我們中間」,這都是他的恩典。

我們常常聽一些兄姐問道,「你有沒有聖神(靈)?」但「住在我們中間」這句告白卻間接地承認,不是我們去擁有聖神,而聖神也非被動之物的能被擁有。「住在我們中間」首先告白聖神具有位格以及主體性與主動性,是這位聖神主動決定「住在我們中間」。也因此,在尊重聖神的位格性、主體性與主權性下,我們牧師的祝禱僅遵聖經教導也只使用「以及聖神的相通與恁相與佇在」,以此來取代以人為主來「有」聖神的說法。

另外,雖然「住在我們中間」可指一般信徒,但其另一個含意則在強調靈恩領受者的集體性或團契性。長老教會出自於宗教改革,脫離當時販賣贖罪卷的教皇與主教之教會,深知人的罪性,不認為教皇、主教、或牧師能如耶穌般完美。到今天,也仍能看到牧師殺人、犯姦淫或偷盜。因此,縮減牧者權柄。教會體制不採取彌賽亞制或牧者獨裁制,而改採使徒長老議會制(參徒15),即一般所謂中會治會。而地方教會之聖禮典的施行與教會的治理,則由中會授權的小會來負責。而聖神的運行雖與個人有關,主要卻通過包含各級議會團契的「咱中間」來展現較完全的面貌。

雖然聖神(靈)「站在咱中間」有那麼多不同的情形與時代差異,但是我們也必須回來問,耶穌升天後的第一個五旬節所降下來的聖神(靈)其特點是什麼?回來看使徒行傳的經文就可發現答案,「1: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另外,「2:4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所顯現的是聖神(靈)的洗、火熱、與能說各種語言來傳福音的恩賜。

3. 賞賜氣力

看來,聖神(靈)「站在咱中間」,還包含要讓人獲得某種恩賜與能力。恩賜與能力有很多種形式,但屬靈的征戰或服侍神,所需要的是聖神(靈)的同在以及屬靈的恩賜與能力。撒迦利亞書4:6就有這樣的記載,「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人的能力有其有限性,在屬靈的征戰或服侍神的過程中,常會弄巧反拙或是功虧一簣。但聖神(靈)所賜的能力則會恰到好處地幫助人完成使命。

舉個例來說,摩西曾倚靠自己的力量企圖反抗埃及人對以色列人的壓迫,但是到頭來卻是要亡命到曠野去。直到上帝把他預備好並再次乎召他時,他才有辦法執行上帝對埃及帝國的要求與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出1-15)、宣達上帝的律法(出20-23;利17-26;申12-26)、促成以色列十二族共同與神立約(出24)、建立敬拜會幕與制度(出25-40;利1-10)、整編以色列的軍隊與分工(民1-4)、與率領軍民向迦南地邁進與征戰(民10-21;申1-4)。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授命與賜予屬靈恩賜才讓他能完成這些工作。

到底摩西的靈恩有多大呢?我們可以看看民數記所的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裏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我要在那裏降臨,與你說話,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民數記 11:16-17)摩西受上帝重用,肩負著救民建國之大任。為此,上帝降予無比的神(靈)在他身上。但這屬靈的恩賜與能力,現在也要賜給以色列長老七十人。在此之前,摩西所承擔的重擔至少是超過七十人以上的工作量。

不獨摩西擔負救民建國之大任需要聖神(靈)的同在與賜予能力,士師在保家衛國時也需要聖神(靈)的同在與賜予能力。士師記中的士師共有十二位,有明顯記載上帝之靈同在的士師有俄陀聶(士3:10)、基甸(士6:33-34)、耶弗他(士11:29)、與參孫(士13:24-25;14:5-6,19;15:14)等四位。這四位士師是有明顯記載上帝之靈與他們同在,但所用的字眼並不相同。對俄陀聶以及對耶弗他,上帝的靈是在他們的上面或身上。但對基甸,上帝的靈卻是把他穿起來,基甸像是一件衣服一樣。對參孫,上帝的靈則是推他、催促他、攪動他、很強很有力很有功效很豐富的在他身上。何以上帝之靈與這四位士師同在所用的字眼並不相同?我們並不很清楚。或者是因為他們的人格特質的緣故,或是因所處地點情境有其需要,都有可能。但是有一點是清楚的是,即便士師人格或信仰有其缺陷,上帝的靈仍願與他們同在來進行保家衛國的拯救工作。

長久以來,一般基督徒以為靈恩不外說方言、趕鬼、醫病,而認為信仰乃是神祕經驗或感受,不會牽涉到理智謀略。但我們看到上帝的靈通過摩西與士師所做的乃是經國濟世的事。到後期的王國時代,像君王這樣的國家領袖,也被期待必須要有神靈同在的恩賜。這恩賜乃是:

11:1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11:2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11:3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11:4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11:5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賽11:1-5)

在這段經文中,公義與信實的反面是自私、不正直、與虛謊。大概沒有人會歡迎總統或國王會對我們展露自私、不正直、與虛謊,應該總希望公義與信實會成為政治領袖的行政原則與能力。而他的審判與判斷,應該還給貧窮人或處境卑下的人一個公道。公義信實的靈恩與智慧計畫的能力,會顯出賞善罰惡的特質與治國安康的果效。

從舊約的先知到新約的使徒,不論在傳達上帝話語或傳福音上,也都必須仰賴聖神(靈)「賞賜氣力」。尼希米記總結了先知的事工告白說,「9:30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先知傳達上帝話語警戒國家,乃是上帝用他的靈來託付給先知這個使命。保羅傳福音而外邦能順服,主要就是因聖神(靈)的權能:「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羅15:18-19)凡此種種均告白,神僕或教會之所以能服侍神完成某種使命,都是因為「祂的神,就是聖神,站在咱中間,賞賜氣力」之故。

4. 使阮在萬百姓中做見證

神僕或教會領受聖神(靈)所賜「氣力」,就是要服侍神與完成神所交付之使命,這一切都是「使我們在萬民中做見證」。一般以中文而言「做見證」是說,某人對某人做了某件事,你有看到了,你願意公開把你看到的公諸於世來成為證據。例如,在一起車禍中,你看到了是那人違規撞到了這人,你出來做見證,便成了人證,好讓法庭得以參考來斷定是非。這樣的了解,至少不能犯了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在新約聖經希臘文,「做見證」的另一個意思也是去做殉道者,就是能不畏權勢與生命威脅,為事實與信仰真理做見證甚至死也在所不辭。

在信仰的層次上,「做見證」則是如使徒行傳所說,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1:7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1:8但聖神(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保羅在羅馬書也提到,「15:18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5:19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這些都告訴我們,「做見證」的主要目標是為耶穌做見證。

然則,為主耶穌做見證也可能有許多不同的層面。一般而言,可能是說我們病了或遭逢失業災禍,祈求耶穌拯救,結果病就好了或災禍就解除了。所以,在教會中做見證,宣揚耶穌的救恩與神能。但是,對初代使徒而言,做見證是要對教會外的列國萬邦說到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重新回來看使徒行傳所說,「1:1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1:2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1: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是用他自己做憑證,而門徒便成了見證。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的救恩意涵,我們已經在上一章的基督論中有所陳述。這個拯救的實據,便是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因為,如同哥林多前書所述,「15:1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15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見證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對初代門徒沒有問題,因為他們就是生在那個時代,親眼看過。但對我們後代人而言就有點困難,因為我們無法眼見。我們所能做的事是,告訴人聖經有這麼說,或是在生命的歷程中曾經歷耶穌拯救的神蹟或與耶穌有所屬靈相通,所以也連帶確信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是真的,也會在末日施予在信徒身上。

但是,在此尚需注意的事是,在傳述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首要見證之外,耶穌最重視的是「講論上帝國的事」(徒1:3)。使徒傳揚耶穌,耶穌卻傳揚上帝國,以致於我們今日教會最好是傳耶穌也要傳揚他所傳的上帝國。「上帝國的事」又把主體性從耶穌身上轉移到上帝身上。耶穌對天父的敬重順服,使我們也不得不如此敬重與順服神。因為耶穌說,「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49-50)而天父所懿旨的,舊約聖經成了主要根據。保羅所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正式舊約聖經的精粹。也因此,聖神(靈)會帶領我們做的見證也包含兩件事,「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就是上帝教訓之事以及耶穌所講過的一切話。在此,又再次讓我們看到,三位一體上帝在意念上的互補與同一。

到底聖神(靈)要我們做的見證目標何在?耶穌生平努力的方向為何?上帝國是什麼意思呢?三位一體上帝在意念上的互補與同一,也可在路加福音或以賽亞書的一段經文中看到例證與內涵:耶穌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cf.賽61:1-2a)

這種為耶穌為上帝國做見證,在作法上如同戰鬥。以弗所書說,「6:14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6:15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6:16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6:17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6: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6:19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6:20(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戰鬥是會受到各式各樣的攻擊的,所以基督徒屬靈的戰鬥,必須要穿起這樣的屬靈軍裝。

為耶穌為上帝國做見證,其最底線並非在獲得世上的功成名就,而是殉道。因為如前所述,「做見證」的原希臘文動詞之意,就是殉道(啟2:13)。耶穌為上帝國死在十字架上,門徒有特別恩賜的則能為耶穌而死。這是耶穌生前最後的教導,「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3-26)一種自我付出的愛的生命,期待偤耶穌流傳到門徒身上。為耶穌為上帝國做見證,其最底線並非獲得世上的功成名就。馬太福音就記載了一個做耶穌門徒的意涵之例子,「20: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20:21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20: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是的,追隨耶穌的最高價值不在獲得世上的功成名就,而是能引苦杯甚至是死。然則,「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14:13)

5. 直到主復來

教會或基督徒團契,其諸多特質中的一個便是,他是一個等候主耶穌基督再臨的團體。既然耶穌已復活升天,那就必會再臨。使徒行傳記載,「1:9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1:10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1:11「加利利人哪,你們為甚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所以,我們每個禮拜天的禮拜,每個聖誕節的慶祝,除一方面思念或紀念耶穌的降生與生平言行,也領受他所帶來的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則是要預備自己與等後主的再臨。

主的再臨會完成很多事,啟示錄記載,「19:11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19:12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19:13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19:14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19:15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19:16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在這裡我們看到,主耶穌再臨會擊打列國與治理列國。另外,帖撒羅尼迦前書則提到門徒被提,「4:16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4:17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若與主耶穌在世最後晚餐連在一起,他當時說,「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則主耶穌再臨後,最快樂的一件事便是主親自與我們同享聖餐。

這樣,在「主復來」之前,我們必須有所預備。「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3-44)如何預備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根據聖經,歸納說:「祂的靈,就是聖靈,住在我們中間,賜能力,使我們在萬民中做見證,直到主再來。」我們就是要領受聖神(靈)恩賜,做見證,來預備主的再臨。

四、問題討論

  1. 試分享你對聖神(靈)的了解與經驗。
  2. 試分享你對做見證的了解與經驗。
  3. 試分享你對主再臨的了解與預備。
第五課 聖神恩賜我們作見證等候主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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