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什麼是信仰告白-《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導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前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由英國長老教會馬雅各醫生(Dr.James L. Maxwell)在1865年,以及加拿大長老教會偕叡理牧師(Rev.George L. Mackay)在主後1872年所開創。這兩個教會是承受蘇格蘭的教會之信仰傳統,即加爾文在日內瓦根據聖經之宗教改革,提倡「榮光只歸上帝」的改革教會基本精神。
我們的教會從初創開始,就接受古代教會的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以及主後1648年所制訂的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至今我們仍然遵守上述信經與告白為信仰規範。
今日,我們面對因工業化所引起生活型態的急變,及內外情勢的衝擊和不安,除了繼承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與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外,教會還需要面對「誰是主?」以及「教會為誰而存在?」等信仰決斷。因此,我們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作此信仰告白,與上述信經及告白並用,做為教會禮拜的禮文,信徒個人、家庭及社會生活的準則。此信仰告白之制訂乃強化,而非取代歷代基督徒所告白的信仰內容,以表白本教會之普世本質與宣教使命。
一、前言
請你利用三分鐘的時間,發揮你的想像力,想想你要如何來面對以下的處境:你被某一個特別的單位請到一個房間。在那裡,這個單位的人很客氣地問你一個問題:「你願意先服從國家領導的命令,還是要先持守基督教的信仰?」你要如何來回答呢?假如,那些人不是客氣地問你,而是拿著槍指著你,要你在對國家領導者與對基督的順從中選擇一個。你會如何面對?
你被你的主管請到辦公室。你的前面是主管,旁邊坐著廠商。主管要求你協助在你掌管的業務上給廠商一些方便,並將桌上的「謝禮」推到你的面前。此時的你,將如何來面對主管及廠商的要求?
這好像會發生在我們的週遭,又好似離我們很遠的假設。然而類似這種我們必須做出某種決定、某種確認的事情,每天都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例如中餐要吃什麼;要用左手還是右手拿報紙等。只不過我們沒有很刻意做決定,其實許多時候也不用特別去想要如何下決定。
二、告白是一種表明立場
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事情,我們不用刻意去表明立場。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時候,我們就必須清楚地表明我們的立場。例如男女生在戀愛的時候,男生要表明自己願意也希望可以和女生共築家庭、共渡一生,並詢問女生是否接受這個請求的時候,那是一個特別需要表明立場的時刻。我們稱之為「告白」。
「告白」許多時候出現在信仰上;特別是在信仰受到挑戰的時候,要我們說清楚自己的立場是什麼。例如日據時代,許多牧師都曾經被日本憲兵問過一個問題。那就是「日本天皇大還是基督大?」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要如何回答這個問題,考驗當時許多牧者的智慧。不單在60年前的日據時代台灣曾經面臨這樣的問題。1970年代的台灣,國民黨政權也曾經找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總會議長協商,希望長老教會可以像衛理公會一樣在禮拜堂內插上國旗,以表現對中華民國的忠誠。
1978年3月30的在台南召開總會通常年會的時候,必須表決是否接納
<人權宣言>
及總幹事高俊明牧師連任案。在贊成、反對雙方熱烈的討論之後,一位原住民省議員華愛站起來說:「人權宣言妨害山地教會甚大,應予否決。」之後又有一位原住民牧師發言:「他所說的不代表山地教會的看法。山地教會向來在困境中傳道,在迫害中建設教會,我們已經很習慣。我們願意捨命來保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最後的表決是兩個案都通過。我們會發現在這時刻,我們的回應,不論是贊成或是反對,都是在表達個人的立場,也就是一種「告白」。
三、信仰告白是表明教會的立場
教會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時代都同樣面臨從政治、經濟、社會等許多方面來的挑戰;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從政治而來的壓力。我們很容易會迷失在政治權力、金錢誘惑之中而忘記基督教信仰精神與原則。在許多誘惑之中,我們要清楚知道我們的信仰精神與原則。其中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誰是主」。不知道誰是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夠活出基督教信仰精神,甚至讓我們的信仰變成國家機器、經濟剝削的鷹犬,為其利用。當我們在問「誰是主」的時候,我們可以發現在聖經中其實也是透過以色列民族及新約的許多使徒在告訴我們這個問題。耶穌曾經問他的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一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在尋問,也被質問這個問題。不可否認的是,在21世紀「誰是主」的問題變的更加複誰。特別在個人自我意識抬頭的時候,我們常會在不知不覺中陷入口稱上帝為我們的天父,都在實際生活上表現出我們是上帝的父這種信仰的錯亂。信仰在今日比起過去受到更多來自世俗生活的挑戰。
回顧過去教會發展的歷史,我們就知道在信仰面對挑戰,面臨危機的時候,教會需要表明教會自己的立場,告訴信徒我們相信的主是誰。因此,教會往往會通過教會會議發表信仰告白來訴說教會共同相信的是什麼,成為教會信仰的根據。信仰告白通常會圍繞在整個基督教信仰教義的基礎理解之上。雖然教會不是建立在信仰告白之上,而是建立在甚督之上;不是依靠人的言語而是信靠上帝的道(話語)。但是信仰告白卻是在回答基督所問的問題--「你們說我是誰」,同時也在接受、解釋上帝的道是什麼。在初代教會是如此,在20世紀、21世紀的今日也是如比。因此,我們會發現有許多不同的信仰告白存在著。
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形成背景
1. 信仰告白撰文過程與參與者
第一次起稿:1979年2月,於台南基督教社會互談會。1979年3月第一稿經總會接納後寄送給屬下全部中會審核。1983年2月3日信仰告白起草小組鄭兒玉(主席)、謝敏川、蕭清芬、林培松、吳仲徹、王憲治、陳主顯、郭大衛。受廿九屆總會交辦,為信仰告白草案列舉經文對照,起草小組乃議託蕭清芬、林培松、吳仲徹、王憲治、陳主顯、郭大衛、議託徐謙信、楊啟壽、董芳苑、陳博誠等人,對草案的思想做簡註。其中吳仲徹負責註文「…釘根佇本地」;而楊啟壽負責註文「…認同所有的住民」。
2. 歷史背景與神學沿革
當我們探討並想要了解其信仰告白中的「教會觀的形成與精神」,我們也需要了解當時台灣教會的社政背景與其神學發展。首先回顧當時的社政背景,1970年代的台灣是在國民黨政權統治之下,是戒嚴時期。並且剛剛好面對美中建交(1972),蔣介石的代表被逐出出聯合國(1971)的時期。
其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自從1950年代參與普世教會的交流之後,開始接促普世神學潮流,加上1960年代解放神學興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漸漸地孕育出自己的神學思維,並走向自覺與自決。應運時代政治外交的情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覺得教會不能保持沉默,需要扮演亂世先知的角色,乃於1970年代發表三篇宣言:國是聲明(1971)1、我們的呼籲(1975)、人權宣言(1977)。其中清楚的表達長老教會的神學主張—鄉土位上帝所賜和台灣的未來由台灣人民決定。
在草擬信仰告白的過程中,長老教會更經歷了美麗島事件的衝擊。當時的總幹事高俊明與多位信徒及牧師,也因保護政治良心犯而被捕判刑入獄。這時候信仰告白「復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就不再是一份輕鬆的言詞告白。就如同馬偕牧師的信念「沒有十字架就沒有榮耀冠冕(No Cross, No Crown)」,焚而不燬的精神就是長老教會的堅持與信仰告白的精神。
註腳:
1 「國是聲明」更激勵海外台灣人教會的自覺運動。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九日,黃彰輝、黃武東、宋泉盛、林宗義等四位以發起人名義,邀請美加各地代衷共21名,發起「台灣人基督徙自決運動」(Formosan Christian for Self-Determination)以爭取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的神聖權利和自由。
五、討論:
- 先讀一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 分享讀後感受。
- 祈禱自己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能從下一課起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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