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課 倚靠基督救恩迎接新創人生與地上天國
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本文段落
台語:「所以,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要使人對罪惡中得著釋放,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在基督成做新創造的人,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充滿公義、平安與歡喜。」
華語:「所以,人當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要使人從罪惡中得釋放,使受壓制的人得自由、平等,在基督裡成為新創造的人,使世界成為祂的國度,充滿公義、平安與喜樂。」
英語:「Therefore, they must depend on the saving grace of Jesus Christ. He will deliver humankind from sin, will set the oppressed free and make them equal, that all may become new creatures in Christ, and the world His Kingdom, full of justice, peace and joy.」
二、前言: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不論就其背景與內容,都是具有政治性的。就像在這個段落裡,也提及「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與「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充滿公義、平安與歡喜」。這個政治性,其實反映出聖經與聖經中上帝也牽涉諸多的政治議題。但是,聖經並不是一本像一般政治學的書那樣,它在這些議題上所顯現出來的性質乃是信仰性的。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不是一個政治團體,它乃是一個信仰團體。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本信仰告白段落所顯示的,雖牽涉到政治議題,但對政治議題的解決,卻不是通過一般的政治理論與運作,而是「當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為什麼對政治議題的解決是「當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又對政治議題的解決要如何「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必須先看聖經怎麼說。
三、聖經與神學傳統根據之解說
1. 所以,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
這裡所牽涉到的救恩關鍵問題是,為什麼人世要獲得拯救非耶穌不可?我們在前面關於基督論、聖神(靈)論、與聖經論的部份,多少都提到上帝救恩主要乃是以耶穌替贖的方式來完成。這裡牽涉到的主要有兩個層面:上帝對人是的重新接納以及人世對罪惡的無力感。
保羅在羅馬書中指出,「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眾人都犯罪,表示沒有人是沒罪的。這個罪主要便是得罪神,生命違背了上帝創造的目的,虧欠上帝的榮耀。舉凡敵對上帝慈愛、公義、聖潔、與信實的神性者,所犯的罪必是悖逆、殘忍、自私、汙穢、與虛謊。這位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真神,有權追究是人的罪,收回生命,重整被污染的世界。如同舊約創世記洪水審判大地的記事,上帝拒絕被污染地上生物的存在,進行了全面清除的工作。「挽回的祭」主要是對上帝獻的,要挽回什麼呢?就是要挽回上帝的面。上帝轉頭不看世界,是人世最大的損失。一旦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真神拒絕了人世,這位唯一自有擁有的永恆上帝轉頭不看人世,人世便與它自己存在的根基以及與永恆隔絕了。人世一旦與它自己存在的根基以及與永恆隔絕了,則人世中的任何人不論他人生在世有多大的成就有多大的積聚,最後都是一場空。因為,悖逆上帝使罪進入了世界,死亡隨著罪進入世界圈住了世界眾生。當生命終了進入肉體的死亡後,他在人世一切的成就就與他隔離了,都成了無用之物。而當末日審判時,敵對神的靈魂之命又必須遭受最終審判,那就連生命的基本存在也都消無了。讓我們看見,聖經中古代以色列人或基督徒罪大的發現便是,沒有神,一切到頭來是一場空。有了神,才有人存在的根基,才有可能進入永恆,而使一切短暫生命的經驗與成就具有價值,而人生命的真正豐富則在於獲得神,在慈愛、公義、聖潔、與信實神性與神恩中的滿足。而這一切,都是人無法用自己的力量、行為或財富成就來換取的。獲得神的道路真理生命,只有「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是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所以,沒耶穌,就沒辦法。
第二個層面:是人對罪的無能為力。從舊約利未記、耶穌、保羅、奧古斯丁、到宗教改革的馬丁路德與加爾文,都說了同樣一件很重要的事實,就是罪雖非萬能,但人對罪卻無能為力。人世對罪,並不只是無力感,有時甚至是連罪惡感都沒有。悖逆神,喪失慈愛、公義、聖潔、與信實神性後的人,被罪綑綁,唯利是圖或是沈淪於私慾中,常常怪罪他人而非自省。一旦永遠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便無罪感。能從無罪感到有罪感,那已經是靈命有所提昇了。利未記第四至五章記載的贖罪祭與贖愆祭,告訴人,人對罪無法靠己力來完全處理,最後只能用被替贖的來解決。宗教改革家一方面對聖經救恩的深度認識,另一方面又善於靈修自省,越進入自身內在深層之處,越發現自我生命的黑暗面,體認到無法自力克服,更確立了沒有耶穌替贖的救恩,根本無法處理。罪雖非萬能,但人對罪卻真的無能為力。
這更讓我們知道之所以如此,約翰福音才會這樣說,「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3: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也如此宣告:「所以,人當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要使人從罪惡中得釋放。」
2. 祂要使人對罪惡中得著釋放
新約聖經的地本福音書,馬太福音,開宗明義便說,「1: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是要使人從罪惡中得著釋放。
罪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一般對罪的了解似乎非常單純,就是一個字「罪」。但舊約學者對舊約聖經中相關罪的希伯來文用字,卻有較細緻的歸類(在此先不考慮各字的詞性變化):例如,Chata’(失、敗、未命中紅心、失職、犯錯、罪、贖罪祭)‘a-wn(犯罪、不法、有企圖的作壞、精心地轉離正路、罪的刑罰)、‘awel(不公不義、不正、犯錯)、‘amal(惡意、惡作劇、危害、麻煩、辛勞)、‘abar(過犯、僭越、違法、違命、傲慢、狂暴)、pesha’(過犯、背叛、反叛、僭越)、tha‘ah(犯錯、誤入歧途、迷路、迷醉、中毒、旁門左道)、’asham(觸犯、犯罪、侵害)、rasha’(邪惡、殘忍、違法之惡、倫理或宗教上的罪)、ra’(壞、道德與心靈的敗壞邪惡、悲慘、受害、破裂)、shegagah(無意識地游離正路、怠慢、疏忽、無心之過或罪)、meriy(背叛、反抗、不順服、敵對神)、ma’en(拒絕、不順服神旨)、ma‘al(叛逆、變節、不忠、不信實)、beliya‘al(匪徒、無用、無益、有害、毀滅)、chaneph(無神、世俗化、不虔、不聖潔、使污)、tame’(汙穢、肉體生活倫理宗教上的不潔淨)、shaw’(使濫、使無意義、無價值、使空無、荒撫)。
初步的觀察可以發現,「罪」主要就是得罪神,不論是有心或無意的,其牽涉的層面包含身心靈食衣住行的生命品質,人際、性別、族際、國際等等關係與權力使用上的正確與否,以及倫理、道德、宗教信仰上的是否合乎神旨。罪的結果,危害自己、他人、己國、他國、甚至受造天地整體。這可以更進一步從下列經文選例中看出。
在創世記中,該隱不能管轄罪(Chata’,創4:7)而殺了祂的弟兄亞伯,結果「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4:11-12)因為上帝「見人在地上罪惡(ra’)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ra’)。」(創6:5)所以祂要剿滅祂所創造的人、走獸、昆蟲、飛鳥(創6:7)
在出埃及記中,敬拜別神、拜偶像是上帝要追討的罪(‘a-wn,出20:5)。 「濫糝(shaw’)稱耶和華上帝的名的人,耶和華的確無掠伊做無罪(不能免除刑罰)。」(出埃及記 20:7)就聖經神法而言,舉凡殺人、傷害(出20:13;21:12-36)、偷盜人財(出20:15;22:1-17)、姦淫(出20:14;22:19)、散佈謠言、作假見證(出20:16;23:1-3),都是罪(Chata’,出23:33)。
利未記等祭司作品對罪的定義,主要是在食衣住行的生命品質(利11-15),人際(利19)、性別(利18:6-20)、族際、國際關係(利18:1-5),以及在時、空(利23;25)、倫理、道德(利18-19)、宗教信仰(利26-27)上牴觸上帝的聖潔。例如,「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shegagah)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Chata’),使百姓陷在罪裏(’asham),就當為他所犯的罪(Chata’)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Chata’)。」(利4:2-3)「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譯: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Chata’);他要擔當他的罪孽。(‘a-wn)。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tame’)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asham)。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asham)。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ra’),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asham)。他有了罪(’asham)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Chata’),並要因所犯的罪(Chata’),把他的贖愆祭(’asham)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Chata’)。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Chata’)。」(利5:1-6)「恁著做聖,因為我耶和華──恁的上帝是聖。恁逐人攏著孝敬伊的老母伊的老父,也著守我許個安息……,你通心內怨恨你的兄弟;的確著責備你的厝邊,免得為著伊擔當罪(Chata’)。」(利 19:2-3,17)可見罪在利未記中,被定義是上帝聖潔的反對者,範圍從心靈、身體、日常個人與社會生活都是。
反觀申命記,則比較偏重約法的遵守。忘記耶和華而隨從他神者必滅亡(申8:19-20)。叫人離棄耶和華的先知或親人乃是惡(ra’,申13:5,11)乃是匪類(beliya‘al,申13:13)。行巫術、觀兆、占卜、交鬼,都是可憎的(thoa‘both,申18:9-14)。不幫助貧窮者是惡念(beliya‘al)、是惡眼(ra’)、是罪(Chata’,申15:9)。法官不可收賄,要追求公義(申16:18-20)。國家領導者必須遵行神法,不偏左右(申17: 19-20)。作假見證是惡(ra’,申19:15-20),欺壓窮乏僱工扣留工價是罪(Chata’,申24:14-15),偷斤減兩乃是不義之事(‘awel,申25:13-16)。不聽從父母之逆子是惡(ra’,申21:21),姦淫與玷污人妻者是惡(ra’,申22:22-24),拐帶賣人當奴隸是惡(ra’,申24:7)。向耶和華許願不還,是罪(Chata’,申23:21)。
承接著申命記神學的申命記史部分,特別著重在對國家領導者的審判,並且把國家興亡歸咎於君王的罪。申命記史把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帝國消滅的原因,歸咎為耶羅波安在伯特利與但設金牛偶像崇拜的罪。特別是在解釋北國以色列滅亡的原因時,經文這麼說「.....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裏(Chata’)。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Chata’),總不離開,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王下17:21-23)在解釋南國猶大被巴比倫滅亡,乃是因為瑪拿西王的罪。典型的經文說法是「耶和華使迦勒底軍、亞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Chata’);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決不肯赦免。」(王下24:2-4;cf.23:26-27)看來,在信仰上真的不能輕忽國家領導者的罪。
這種關注國家與社會層級的罪的信息,也充滿在先知書裡面。以賽亞就指責猶大國是「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賽1:4)何西阿指出「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4:6-7)阿摩司告訴人「我知道你們的罪過(pesha’)何等多,你們的罪惡(Chata’)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摩 5:12)彌迦更直指以色列與猶大的首都為罪魁禍首,「這都因雅各的罪過(pesha’),以色列家的罪惡(Chata’)。雅各的罪過(pesha’)在哪裏呢?豈不是在撒馬利亞嗎?猶大的邱壇在哪裏呢?豈不是在耶路撒冷嗎?」(彌1:5)因此,撒瑪利亞的傷痕無法醫治,延及猶大和耶路撒冷我民的城門(彌 1:9)。
對上面舊約所提及的諸多罪惡,保羅在新約羅馬書中總結,「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短短的經文指出三個重要信息:第一、罪,從靈命、道德、社會、到國家與國際層次,總括而言便是心思言行悖逆神的旨意,生命品質偏離上帝心意,由個人擴及團體,造成集體性與結構性價值、文化、宗教、經濟、政策、行政、與集體行動上的背離神、殘忍、自私、骯髒、或虛謊。第二、上帝設立耶穌基督做替贖與挽回祭,使眾人的罪與罰由耶穌一人承擔而神對人的關係被挽回。第三、信耶穌,是人進入這救恩必須做的事。
雖然,上帝對罪的處理還包含末日的審判,擊殺列國(啟19:15),這是讓人從帝國侵略的罪惡中得釋放的一法,但這件事卻一直沒做。現今真正有在進行的,卻是上述替贖的救恩以及新創造與重生的工作。之所以需要用替贖與重生的方法來拯救人脫離罪惡,主要就是因為人無能為力對抗罪。雖然國家社會甚至國際或有賞善罰惡的司法作為,但只要人性被罪所綑綁,集體社會想要不自私殘忍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替贖挽回祭使人馬上在上帝面前被重新接納,而信耶穌也將使人逐漸被帶領到重生成聖的方向上,一直到最終的復活獲得屬靈身體來完全重生。這種因信耶穌而使人逐漸被帶領到重生成聖的方向上,是神在外在上的對我們生活的安排,在內在生命中又慢慢會讓我們自省,對罪越來越敏感而越來越感受到自己需要耶穌,終至耶穌成了我們生命的主並且成了我們生命的樣式。而罪,就在耶穌替贖中被解開與承擔了,在重生成聖中被減除了,在末日復活時獲得完全無罪的新生。
3. 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
有罪的人若掌權,便會通過組織、制度、政策、或行動進行對他人或他團體侵略與壓制的行為,而被壓制者就會有死傷、喪失、被限制或被屈辱等等不公平或不善的對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所說的「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事實上是聖經所說的禧年福音。就是路加福音記載耶穌所說的,「4: 18-19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耶穌所說的這段經文,是引自以賽亞書61:1-2a。會有這樣的經文,其前因後果是這樣的。主前586年巴比倫帝國侵略並兼併以色列人的猶大國(王下25),聖經主要的經文如申命記史與耶利米書對此事的解釋是因為猶大的犯罪,毀西乃之約,離棄耶和華、拜偶像、與不遵行神的誡命律例(王下21;24:1-7;耶2-28)。所以,亡國的成因不在敵強我弱,而是在於得罪耶和華。然則,因為以色列乃是上帝揀選與之立約的子民,耶利米也預言猶大國民在被擄七十年後必蒙恩得救、返回故土、重新復興(耶29-31)。承接這樣的信息,以被擄中後期作背景的以賽亞四十-五十五章便宣告上帝要安慰祂的子民,巴比倫將傾(賽43:14;46:1-2;47),波斯王古列將成為以色列人的彌賽亞,幫助他們回耶路撒冷重建家園(賽44:28;45:1-4,13)。到了以賽亞書五六-六六章時,經文顯示被擄人民也返鄉,崇拜也在耶路撒冷重新進行(賽56:3-7;62:9;65:11;66:6)。可是,耶路撒冷的城牆卻尚未修建(賽58:12;60:10),人民道德低落,無公義,也無慈愛(賽57:1-13;58:1-12)。以致經文信息告訴人,主不施救,國不能重建,乃因罪的隔絕(賽59:1-15)。於是,勉人要接受耶和華的恩光,興起發光服事神(賽60-62)。如此,祈求救主降臨,以享其所帶來之新天新地與新耶路撒冷(賽64-66)。
若照這樣的文脈與背景來看,以賽亞書61:1-4信息與靈恩是具有反抗外在帝國主義的壓迫以及內在國家人民品質的提升。就反抗外在帝國主義壓迫而言,便是「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經文雖然沒有明顯的指出壓迫以色列的帝國主義者或殖民主義者是誰,但卻清楚指出對被壓迫而產生的貧窮、傷心、被擄、與被關監的人上帝將予以拯救。若用這段經文的時代背景波斯統治來思想時,這個拯救明顯地乃是在去除波斯統治的結果。再就國家的重建與人民品質的提升而言,便是「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這是包含衣冠城牆等外在硬體設施的改變,以及悲哀、憂愁、不義能換成安慰、歡喜、讚美、與公義等等的內在軟體的更替。這就是先知近似禧年的信息。其目標乃在被國際社會渺視與欺侮的偤大國能在列國中被尊榮,享有列國財富並且其後裔在列國中被人認識(賽61:5-9)。
在新約,以賽亞書這樣的經文出現在路加福音中,乃是耶穌第一次的傳道在會堂中所選讀的經文。雖然這段經文與以賽亞書61:1-4有些不一樣,但讓被擄的與受壓制的得釋放的主要內涵並無大的改變。在這裡所不同的,乃是時代背景的改變。就以賽亞六十一章而言,其時代背景乃是在波斯帝國的殖民統治下。而路加福音與耶穌的時代背景,則是羅馬帝國的殖民統治。因為,路加福音對當時的政治與宗教領袖有清楚的記載:「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路3:1)
就路加福音的編輯來看,何以要用以賽亞的這段經文來做為耶穌的第一次傳道內容?放在當時羅馬帝國統治的境況下來看時,實在是意義非凡。它暗示著耶穌有意改正羅馬帝國殖民統治以色列後的不良結果,期待能從這種統治下來獲得釋放,而重享上帝豐恩。我們可以聯想這經文中的「貧窮的人」、「被擄的人」、「瞎眼的人」、與「受壓制的人」有可能都是羅馬帝國殖民政策下所造成的不良結果。被擄或被壓制,應該是反抗羅馬統治者的遭遇。貧窮與瞎眼,則可能是羅馬政策與稅賦所造成的生活與衛生問題。對此,耶穌所唸的經文雖無明顯的反羅馬字眼,但卻很清楚地表達對這種統治結果的不能接受。這有些接近隱藏式的反抗形式。一旦「被擄的人」與「受壓制的人」能得釋放,「貧窮的人」有福音,「瞎眼的人」能看見,也就代表造成現有的原因被改變了。其最大意涵,乃是不良的羅馬殖民政權將被另一個更好的國度所取代。而整個被殖民統治的改變是起於「主的靈臨到我」,不只向我們啟示改變殖民統治的結果乃是神靈通過耶穌所要做的工作,更告訴我們上帝的主權凌駕在殖民者之上。世上的殖民帝國都不是被殖民者的最後決定者,所有被殖民者的命運之最後決定者乃是上帝。既然,這樣的事是神靈通過耶穌所要做的工作,那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就台灣被兩個中國內外壓迫而造成無獨立建國的自由與內部因制度造成的貧富不均,自然會說「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
4. 在基督成做新創造的人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這句話是出自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而其定義可以看以弗所書 4: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裏」乃是關鍵。而新造的人會有上帝那樣真理的義與聖潔。
這「在基督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在前面提到,之所以需要靠耶穌基督的替贖與與使人重生的方法來達到拯救與獲得新生的目的,主要就是因為人無能為力對抗罪,而替贖與挽回祭使人重新得到上帝的接納,也使人與耶穌基督聯合,逐漸被帶領到重生成聖的方向上,一直到最終的復活獲得屬靈身體來完全重生。
在與耶穌基督聯合這件事上,保羅在羅馬書的說法是這樣的, 「6: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借一個洗禮的儀式與功效,舊我與耶穌同葬,而新我與耶穌同生。
這與耶穌同復活的新我,其過程還包含上帝的靈的運作與新身分的賦予。保羅在羅馬書繼續說,「8: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8: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8: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復活後的新身分是成為上帝的兒女,「8: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8: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8: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8: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這樣一個新我,也會「有基督耶穌的心做心」(腓2:5)同時會傾向追求哥林多前書所說聖神(靈)最大的恩賜,「12:31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13: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13:5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13: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13:8愛是永不止息……。13: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最後邁向以弗所書 4:24所說的,「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而最終的復活乃是獲得屬靈身體來完全重生。也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說的,「15:42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15:43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15:44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5. 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充滿公義、平安與歡喜。
「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出現在主耶穌教導我們的祈禱文裡,也出現在啟示錄的預言中。在馬太福音6:9-10,主耶穌教導我們的祈禱文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佇如同行在天上。」祈求著上帝國的降臨。啟示錄預言,「11:15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從這兩節經文看起來,上帝並無拋棄這個世界的意思,也沒有放任這個世界隨意墮落及沒有方向。
其實,這受造世界,本為榮神互益繁榮萬物。這宇宙也本有其道德性,怎奈罪進入人世,以致荒蕪不安。上帝的拯救,便是要讓宇宙更新為一和諧有秩序的美善新天地。
這受造世界,本為榮神互益繁榮萬物。可從創世記第一章看到,上帝所造,盡皆美好。不但「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創1:20),還要互相效力(珥2:22;羅8:28)。而前述詩篇所說的「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詩篇19:1-3)更可看出宇宙的被造,並非無目的或與神沒關係。天地的被造,有其位格,出於神,也為神。
但是,當該隱殺死亞伯後,「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創4:11)本來在洪水審判之後,「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8:22)但是,隨著列國的被審判,「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地上悲哀衰殘,世界敗落衰殘;地上居高位的人也敗落了。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新酒悲哀,葡萄樹衰殘;心中歡樂的俱都歎息。擊鼓之樂止息;宴樂人的聲音完畢,彈琴之樂也止息了。人必不得飲酒唱歌;喝濃酒的,必以為苦。荒涼的城拆毀了;各家關門閉戶,使人都不得進去。在街上因酒有悲歎的聲音;一切喜樂變為昏暗;地上的歡樂歸於無有。城中只有荒涼;城門拆毀淨盡。在地上的萬民中,必像打過的橄欖樹,又像已摘的葡萄所剩無幾。」(賽24:1-13)這時的宇宙,失卻道德性,有如道家所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然則,這個被去道德性的宇宙,並不是上帝創造的目的。神期待,「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詩 85:11)這個被去道德性的天地,必須再次被道德化。神仍繼續在創造與努力,以賽亞的經文描述上帝的話語說,「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5:17-25)創造最後的滿全,宇宙將是一個整體平安健康之處。
這樣一個整體平安健康的新天新地,在啟示錄也有相似的預見,「21:1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21:2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21: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21:4 閣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因此,對所有基督徒而言,我們不必憂傷或喪志,因為「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要使人對罪惡中得著釋放,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在基督成做新創造的人,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充滿公義、平安與歡喜。」
四、問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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